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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统八方,坐北朝南,政治中心,名不虚传。

上海灯火辉煌,经济中心,十里洋场,老街弄堂。

杭州鱼米之乡,山水风光,吴越故地,风雨临安。

南京居中远望,金陵烟水,天下文枢,鼓楼声声。

西安十三朝古都,五千年文明,秦汉起兵戈,长安定盛唐。

成都锦绣天府,巍巍芙蓉,都江堰流水,青城山高悬。

昆明南疆春城,天高海阔,鲜花终年不谢,草木四季常青。

沈阳北国雪都,林业发达,辽东重镇,工业新城。

有人曾告诫我说,千万不要为了一个人而去到一座城,我想也是,若我望着它流泪,也不会知道在几千年里,有多少人曾望着它流泪。

前段时间和老妈起争执,原因是我中午点了一餐外卖,那家冒菜我吃过,很正宗的川味。我点的中辣,吃到一半老妈从我的碗里抢了根腐竹过去,结果被辣的哭天抢地,她大惊失色,“下次给我点微辣!这是给人吃的吗!”

刚到重庆的时候朋友带我吃饭,朋友条件不错,但带着我七绕八绕去了家小巷里的馆子,在路边,像是烧烤摊,我很纳闷,我说这毫无牌面,味道定然不行。

朋友微微一笑,然后就看着我快把底料都吃了个干净。

在家乡的时候我口味就偏重一些,朋友们给我分析,大概是小时候吃多了辣条的缘故,所以我在四川生活的时间里还颇为游刃有余,不像老钱这种口味清淡的人连吃一个月火锅就开始菊部阵痛。

北方面食居多,山西著名的是馍和醋。上次阿西家里给他寄了一袋干馍,其实就是馒头掰成小块晒干,以前我从没见过这种吃法。

阿西非常热情,我看了一眼他手里的干馍,害怕极了。

我说,不了不了。

他说,尝一下尝一下。

然后我切身体会到了什么叫做满地找牙。

后来阿西的女朋友小魏给他邮了一罐家乡正宗的老陈醋,塑料瓶的,看起来很廉价,他告诉我们这才是醋厂的好东西,我们买来饺子一试,嚯,好东西。

但是我觉得爱吃醋不要紧,像他这种下课回到寝室拿起桌子上的醋壶痛饮两口,就颇有些变态了。

他说这样很健康,也很爽,我怕他再来请我尝尝,赶紧露出假笑,好,好,健康,爽。

有一年学校组织去黄山附近的古镇西递宏村采风,我得意,我说来到我的地盘上你们就屁都不懂了,还是让我来给你们普及普及。

在学校包的旅馆住下,就餐时大家分坐在大厅的圆桌上,每桌都有五六个菜,有荤有素,还有大碗的汤。

第一天吃完饭所有人都问我,为什么安徽的菜这么咸啊?

我有点懵,我心想我他妈在家里吃的菜也没这么咸啊。

我说,一定是意外,你们别急。

结果第二天的菜更咸了。

其实应该是做饭的阿姨没把稳力度,但是能吃到家里的饭菜,还是很高兴的事情。

在上海的时候几乎没吃过特色菜,因为我从小就不喜欢菜里放糖。

毕业后的第二天下午六点钟匆匆忙忙赶到机场,一整天还没来得及吃一口饭,随便找了家店点了份宫保鸡丁,闻到那股香味我眼泪都要掉下来,吃了一口,眼泪真的下来了,它是甜的。

我哭着吃完,我想这就是这座城市留给我的,最后的温柔。

以前有个朋友小赵,江苏人,文艺青年,个子不高也不矮,偏瘦。

他和女朋友玫瑰是在一场演唱会上认识的,玫瑰是个东北姑娘,家乡在哈尔滨,很遥远的北方。

小赵是真文艺,身子不壮酒量不好,我们都很清楚他那两瓶就倒的量,也不多劝,但出去应酬就无比艰难了,常是在席间疯狂躲闪。

后来他和玫瑰在一起了,玫瑰长得干干净净,平时不讲东北方言,一口普通话很流利,全然就像是个温婉的南方姑娘。

但是她替小赵挡酒,一开始大家照顾,少喝两口也就算了。没过多久她再举杯,虽说还是微微笑着,但我们在她的眼神里只能读出来一个意思,“来,一起上吧,老娘还喝不趴你们几个小瘪犊子。”

直到他们谈婚论嫁的时候,玫瑰想要回到家乡,可是小赵在烟雨半城的苏州长大,他从没见过甚至没想过北国是怎样的风光。两边僵持住了,朋友们不知怎么开口去劝,也都悻悻作罢。

不知道这事怎么让老丈人知道了,电话里就骂开了,那嗓门不开免提我们都听得一清二楚。

“怕啥呢,有啥不能说呢,你瞅瞅你小伙儿怂成了个啥嘛,还想就光着屁股图人家姑娘,甭那骚性了”,老汉骂了半晌骂得小赵头都抬不起来,临了还撂下一句。

“我们这旮旯还有个规矩,回头呢,跟我整两盅,两口就趴了呢,也就别白扯了,啊。”

结果半年后老汉真的来了,大家心如死灰,觉得以后再见到小赵估摸着就是一张黑白相片了,但好歹朋友一场,纷纷随行助拳。

场子不大,阵势不小,老汉掏出两瓶酒往桌上一放,问,我就带了两瓶,不够再拿。

我伸头一看,妈的,白的,再一看,50度开外,我闭上眼睛不忍心再看。

一个小时后,小赵的脸就像一个被打肿了的猪头,他摇摇欲坠但斗志不减,他站起来直接拿过酒瓶,他说,“爹,来,今天咱就是高兴。”

玫瑰拉不住他,他还要喝,我贴过去小声说,“别喝了,你再撑下去玫瑰就要变成寡妇了。”

他眯着眼睛好像看不清我的脸,然后他干脆懒得看了,他甩甩手说,“滚。”

喝完最后一瓶酒,小赵已经手舞足蹈地像个僵尸,他趴在玫瑰面前,从酒瓶子里倒出了一个小玩意,那是一枚戒指,他说,“嫁...嫁给我吧。”

然后他就彻底晕了过去,被一路狂飙的救护车送去了医院。

他也就没看见老汉拍拍他的脑袋说,你行,也就没看见玫瑰抱着他哭的天昏地暗最后说,我答应,我答应。

从二锅头还是个什么玩意的酒瓶子里倒出个戒指,要是在平时我非骂他是个土鳖,但那时他是个英雄,至少是玫瑰的英雄。

后来他们一起去到北方成婚,现在在沈阳定居,上次我见到小赵,他的一口东北话已经贼拉标准。

我问他,“你当时哪来的那么大勇气。”

他说,“我打小没出过自家这个省,以前觉得一个人能喝那么多,简直是怪物,决定要豁出去的那天我才想明白,老子为了她命都不要了,还怕要去哪里生活。”

他笑笑,“在哈尔滨我只认识她一个人,其实么,她一个就够了。”

人长大以后,思绪就开始质壁分离,无法再一碗水端平,你开始拥有珍贵的回忆,你开始想念一座城,那么究竟是想念城中的风景,还是想念曾经的生活,或是仅仅是想念某一个不可追溯的背影。

如果你有时间去静下心来看一看这座城市,街口有年幼的孩子在打闹,广场上有成群的阿姨在起舞,路边有出租车师傅停靠闲聊,老人颤巍巍地在阳光中走向摇椅,栏杆上的被子散发出温暖的香气,我们的生活在城中和谐而相异。

如同千百座城市在这片土地上交相辉映,如果你要去另一个地方,请给自己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

比如有人曾告诫我说,千万不要为了一个人而去到一座城,我想不是,若我望着它流泪,便才知道,此前千年里望着它流泪的人,都很像我,却不是我,如同站在高处望见的那些背影,都很像你,却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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