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一见钟情,钟的是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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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以为吃过散伙饭,便会和朱萸分道扬镳,犹如不曾见过。她走她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这个世界不会因为缺少谁而万劫不复。多心一些,也不过一次犹如电影中的荒诞邂逅。若干年后想想,或憾或悔,属于美丽的记忆中总会有那一抹如梦如幻的惊艳。然而,世事无常,当她喝得大醉如泥,我与她的关系便在命运的催促中......将错就错了。

散伙饭必须要有热菜硬菜。为了这一口,又是她请客,关键是她请客,反正我也没什么正事儿,便耗到了中午。这期间我们去了一个相当靠谱的私人会所泡了个澡。我的搓背师父先后换了三个,每一个出去之前都赞了一句:真他娘的有成就感。若不是他们非要给大池换水,我非要多呆一会儿。漂白出来,喝光了一杯冰爽的柠檬汁,一个穿着小黑裙的女侍应就非常无理地把我拉进一个亮着粉红色灯泡的小屋里。这是有活儿呀!长长见识。看看南方妹子究竟是如何的委婉动人。

小屋里没有柔软的水床,没有来自咖喱之乡的特产,带着假睫毛的女侍也不打算拖衣服,不做保健,你那么ai昧地拉我进来做甚?

“理发。”

“住手。”我对剪刀过敏。

“那......”

“洗洗。”她的反应迟钝,我手里垫着好几百块钱,竟然只在我的脑袋上揉了半个小时。且说不出的八卦,不是问我是不是四小姐的朋友,就是问我和四小姐是怎么认识的,或我和四小姐是大学同学吗?姥姥,暗讽我是吧。连小学没毕业,上个鸟大学!忍无可忍,“四小姐谁呀?”

“四小姐,朱四小姐,朱萸。”

为什么不叫四姑娘?

头发在泡澡的时候已经干净了,女侍磨磨唧唧的弄了半天最后只给扎了一个辫儿。那辫儿翘得简直......

从小屋里出来大汗淋漓,我只好再冲一个冷水澡。刚用大浴巾裹住身体,那女侍就又进来了。前车之鉴,上赶子不是买卖,哥们儿这回都不正眼看她。她也不正眼看我,放下两件新衣转身就走。

“等等。”

“您还有什么吩咐?”

“你们这个地方洗澡还回赠新衣裳。”

“这......”女侍瞪着眼睛想了半天,最后说了一个“是的”。

毕竟是赠品,连标签都没有。深蓝的牛仔裤,两条腿上全是窟窿全是毛边儿;雪白的体恤衫的正面印着半根大香蕉,两件残次品,若不是咱底子好,换成一般人还真穿出风采。只是......穿上之后,出来和朱萸站在一起,怎么看怎么像是情侣装。她的体恤上印着一张大嘴,嘴唇丰满性感打着口红,如犬牙般的利齿上咬着半截香蕉!这......又是暗示吗?

吃散伙饭的地点是在一间看上去古香古色中餐厅,可能菜价昂贵,大中午的一个人都没有。坐在屋子中央最大的桌在上,没看菜单,朱萸大气地吆喝了一声:别上素的。

这一顿到底吃了些什么,后来我想了好多年只能记起一张香脆可口的鸭皮。朱萸一上桌就开始喝酒,空肚子喝,等第二道肉菜眼看着要端上来,她已然喝光了一整瓶五十六度的白汾。看到她一点点往桌子底下滑溜,我真想破窗而出——之前的全是铺垫,这妞其实就是一饭托儿!

没上素的?

两斤沉的鲍鱼不是素的,两米长的龙虾不是素的,连黑熊瞎子的脚后跟儿也不算是素的!只此一桌,她之前在我身上花的小钱儿便能在眨眼间全挣回来。放长线钓大鱼!美人计,假结婚?好计谋。要么付账,要么逃单,要么把餐厅的所有人打昏,如果非要三选一,自然是第二个办法最和谐。

我要逃。站在不远处的值班经理似乎看透了我心思,及时的说了一句“已经买过单了”,才避免他们再搭上一扇窗户。

既然已经买过单了,吃散伙饭的另一方也醉成了烂泥,本打算立刻闪人该到哪玩去就到哪玩去,可忽然突然飘进耳朵里的那一句如梦呓,却让我举步维艰。

“我爱你。”很庸俗的一句话。即使她清醒着对我说,我也不信。我从来都不相信一见钟情。因为像我这样的文化人都知道,一见钟情其实钟的不是情,而是色。色不是色q的色,而是指成色,皮囊的成色。通俗的说便是外貌。如果能理解什么是色即是空,那么一见钟情有多么不靠谱便显而易见了。从古至今,无论是现实还是演义,谁听说过哪个女子对沙和尚一见钟情了,又有哪个小伙子邂逅了八十岁的老妪后茶饭不思害了单相思?一见钟情钟的是色,钟的也床。深一点说便是欲。不然这个世界上所有的酒吧歌舞厅等夜空下的娱乐场所岂不是要全全倒闭了。我不相信一见钟情的另一个原因,便是它没有好下场,不是祸害自己,就是祸害别人!西门大官人一见钟情了潘姐姐,不但害死了老实本分的大郎兄弟,也搭上了自己的性命;唐明皇一见钟情了杨玉环,不但给亲儿子戴上了绿帽子,还惹出了安史之乱;罗密欧和朱丽叶相互钟情,结果全死了.....

爱是爱,情是情。如果说情是欲,是索取,那么爱应该是一种不带任何杂念的付出与牺牲。爱情,犹如调理面食。男人是面,女人是水,结合在一起是适合蒸馒头还是擀面条,是适合摊煎饼还是打浆糊或者疙瘩汤,全由比例决定。时间,是决定生熟不可取代的催化剂。

爱一个人需要时间。在时间中了解。了解去爱的理由。无缘无故的爱通常只发生在动物界中。无缘无故的爱要么是为了延续下一代,要么是为了证明可以延续下一代。我和朱萸相识不过半天,虽然她给我带来的感觉很不赖,但她突然呢喃出那三个字,还不至于令我自以为是得意忘形。

当然,明知道她不是对我说,我却可以当她是在对我说。世界上有一种快乐本就叫做臭不要脸。我想,大白天的背着一个大美女在街上溜达应该是一件很炫的事。况且世界上那么多怪蜀黍般的神奇人物,就等着盼着美女们喝醉呢,我若是不把她带走,岂不等于见死不救。

还是那句话,反正我也没什么正事,有情侣装和证书做保,在正常而合理的理由下和清透的大嘴美女亲密接触,感受一下那两只小腿的弹性,何乐而不为?

当背起朱萸,我不禁发现,她比看上似乎更有料。传说中的80C?我的脊背瞬间一麻!天呐,天呐,天呐,怎么会隐藏的这么好!我......

倘若问我有没有对她一见钟情......你猜?

哥们儿的身体健康,取向正常,审美没跑偏且高端上档次,遇到朱萸这等浑然天成A货的几率不亚于在古玩市场淘到纯正的羊脂玉......你说我钟不钟?你再猜。

生活在拥有上下五千年的文明古国,任何问题都需要辩证分析。相不相信是一回事,钟不钟情却是另一回事。懂而不避,还是一回事。就像有些人明明知道抽烟和撸串儿有害身体健康,偏偏一边抽烟一边撸串儿;有些明明知道买彩票也是在赌博,偏偏嚷嚷着是在为福利事业做贡献;有些人明明知道妻子或老公外面另结新欢,偏偏找出各种理由自欺欺人不肯放手......人生在世,最大的痛苦是什么?杀父之仇夺妻之恨,或是人没钱就把钱花完了?不,不不。最痛苦的莫过压抑自己的情感。

我喜欢朱萸。我看到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了。喜欢不是爱。喜欢可以分为很多种。例如我对小丫头戴琳的喜欢偏重于亲切,想和她生活、玩乐、或者一起大哭,看着她一点点的成长,感觉上属于一种期盼与憧憬;我也喜欢戴琳的妈妈,那样的尤物是个男人都会心生占有,床,床,还是床。是出于人类最简单,最本源的那种喜欢,加上她酷似我的子非鱼,我对她的感觉之中又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思念。可若让我为她付出什么,前提要看她能出怎样的价钱。昨天走的匆忙,向她索要给戴琳当保镖酬劳的事情便忘得一干二净!

那个叫张盈盈的女孩,天生神力会瞬移,又会召唤什么卸岭力士,如果能让她当秘书,当打手,生活会不会多彩多姿呢?

还有武冰。喜欢她的原因单纯的彻底,有趣。

相比之下,我对朱萸的感觉就有些复杂了。在那间会所泡澡的时候,我忍不住去想,如果我和她登记注册的时候拿的是真身份证......可又想到上一场失败的婚姻,心头的疤痕至今未愈,美女这种生物非我这样的混混可以所有。即使是拥有了她的身体,也难以拥有她的心。若想去争取,只是去争取的路上,恐怕就已经耗干了全部的精力。所支付的代价也非我能承受的。金钱?尊严?自由?生命?

一个没钱没尊严,甚至连命都没有的男人,哪个女人会爱?

美美地幻想一下,如果她那三个字当真是我说的......就当是扯犊子。爱是等价交换。是她给我两万块,不是我给她。如果是我给她两万她就爱我了,那是真扯犊子。

爱,这个世界上最简单,最艰难,也是最纠结人的东西。我崇尚自由,暂不适合。

所以还是喜欢简单一些,喜欢一个人的理由相对好找,她的容貌,她的身材,她的性格......你说,我喜欢她,她貌似大醉如泥不省人事,我是不是该带她开个房......哦,当然也可以不开房。

如果我是一个怪蜀黍那类人,我一定会趁人之危。

遗憾的是,我不是。并非我多么高尚。而是见识了妖魔鬼怪与特异功能,我更加不信天上会白白地掉馅饼。尤其掉的还是纯肉披萨!她的出现过于离奇,退一万步说,一个正常的女人会在街上随便拉一个爷们儿登记注册?

她的容貌,身材,气质,简直是为我量身定做的,显得太假了。难道是我死去老爸老妈经过二十几年的争霸成了神界之主?

性格决定命运,经历与阅历决定性格。大江南北的乱闯乱淌,如果不谨慎一些,万劫不复绝不是一个故事。如果我连真喝醉和假喝醉都分不清,岂不是愧对“虎别惹”的雅号。

真醉的人气浊。由于酒精作用延缓了心肺功能,睡着的时候呼吸不均,鼻息稍长;而装醉的人的呼吸是有节奏的。因为是在装,多多少少会有些紧张,导致气管儿压抑收缩,吐气清淡。

电视里常有谁谁鉴定谁谁是否死亡的办法,是翻眼皮。人在睡着的时候,哪怕是倒立姿势,眼珠也是本能地朝上翻。可那会儿我背起朱萸的时候,故意朝她打了一个喷嚏,她虽然没醒,眼珠却在眼皮里横着滚了几下!

我背着她在街上乱走,双手在她的小腿内侧又捏又扶,她的头枕在我颈后,出气渐渐有了温度......看来,她对我还是有一定的兴趣。

已经说得快倒牙了,我是一个好人。好人得罪人。在过去的十年里,我惹恼了许多人,虽然人海茫茫,可突然遇到一两个信奉“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仇家也是可以理解的。

被人盯上了,要么逃,要么求饶,要么逆袭除根。这一次我选择将计就计,倒要看看是谁那么大的手笔,一上来就用美人计!瞧那阵子穿小短裙的女侍叫朱庾那称呼——四小姐!小姐?唉,可惜了。人在江湖,果真身不由己!

从晌午溜达到了黄昏。朱萸总算“醒了”:“这......这是哪?”

“不知道。”我挺佩服她的忍耐力,一直爬在我的身上一动不动。这么闷的天气,都出了那么多的汗,我们间隔衬衫变得可有可无。我倒是被她胸前的两个东西顶的很爽,可她就不嫌粘吗?

“什么味儿?”

明知故问。自然是我们的荷尔蒙味。

“你要带我去哪?”

我真想问她,你想让我去哪。

“我好渴。”

我更渴。

“回家。”

带路,走起。大展拳脚的机会又要来临了。我是中华武师协会的荣誉副理事长,自创的“水拳”很可能在若干年后载入史册。也可能被写进小说,或者拍成电影电视连续剧。只要敌人不拿枪直接把我崩了,浮动在124到138的智商足以让我化险为夷。

来吧。让狂风暴雨来的更猛烈些吧。大不了一死。也有去死的信心了,既然这个世界非我们所见识的那样,有鬼的存在,哥们儿只要变成鬼,找个躯体附个身,就又是响当当的好汉。

朱萸醒了,却没有从我的背上下来。而是很不雅的用双腿缠住了我的腰。这招......锁技。关键时刻可以用双臂拧断我的脖子。前提是,要比我的力气大。不然很可能成为为我挡枪的靶子哟。

“其实......”

“什么?”

“算了。”我想告诉她,这一招也可以正面使用。成功几率会大大增加。至少可以分散我的注意力,让我不得不想入非非。也帮助我走路的时候不必再往后弓着腰了。整个下午,哥们儿那活儿老是不争气地往起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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