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打工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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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来喜是悄悄地走的。因为他明白一旦让赵强知道他走的原因的话,也许赵强也会跟着走的。赵强一直以父亲为荣,如果知道父亲卖假药争赚取黑心钱,那么,赵强的心里就会遭到沉重的打击,也许从此一蹶不振。这不是李来喜要的,说句心里话,李来喜他自身难保何来精力去管别人。所以,李来喜既然想做好人那就要好人做到底——一走了之是最好的结局。

从药店出来,李来喜有一种失落的感觉,这种感觉是自己从医以来从来没有过的。他觉得自己形单影只竟然跟不上形势了!不是他的技术水平跟不上而是思想理念跟不上。在这一点上,他和他的爷爷很相似。

过去在葫芦村的时候生活简单也没有想过这些,可是,经过将近一年来外界社会的接触,他发现自己无论是思想还是道德观念都与这个以金钱维系的社会有点格格不入。他知道这不是一种错觉,而是实实在在的理念冲突。不是他不聪明而是他实在是无法接受。要么融入这个社会随波逐流要么被淘汰。

李来喜选择自我淘汰。在人民医院李来喜已经选择过一次了,这一次还是选择自我淘汰。我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还别说,他真的躲不起。

李来喜准备吃了午饭乘车离开三岔口镇。在这里的目的达到了——找到了死者秦岭的老公马德华,并且了解了其中内幕。至于接下来怎么办李来喜还没有想好。走一步看一步吧。

李来喜一个人拿着简单的行李来到三岔口镇上的喜来乐饭店。这个饭店以前是一个中医医生开的,所以,饭店的名字也是取的中医国手,这也算是一种敬畏吧。不过,因为经营不善亏本而转让给本地的一位老板了。李来喜不为别的觉得就冲着这个名字也要尝一尝。

“老板,来壶酒,就要本地的白酒,再来一些店里拿手的下酒菜。”李来喜吩咐着饭店伙计。

“这位客官,今天正好有正宗的野货,要不来一些?”看到有客人上门跑堂的伙计围着他热情的招呼着。

“可以。”李来喜打算在这里吃完最后一顿饭,所以,就叫了不少的菜上来。他把行李在桌子边上一放,就开始品尝这里的风味来了。

“老板,买单!”喝了酒的李来喜嗓子也粗了。自从来到三岔口之后,李来喜也学会了喝酒,赵强隔三岔五的邀请李来喜喝酒,他的酒量也练出来了。

“谢谢老板,去掉零头,正好是三百八十块钱。”饭店伙计笑吟吟的对李来喜说道,准备收钱。

“这么贵?”李来喜被吓了一跳,这个价格都抵得上大酒店了,可是,不吃也吃了,总不能吐出来吧。李来喜一边嘀咕着一边掏腰包。可是,掏着掏着,他傻眼了。就在他吃饭的时间,他的钱包没了!他又拿起行李在行李里面寻找,可是,让他失望的是就连行李里面的钱也没了!身上的钱包没多少钱,可是行李里面有好几万哪!他瞪大着眼睛几乎不敢相信,就在他吃饭的一转眼的功夫有人下手了。

“我的钱包!”李来喜一急,眼睛直了,脑子也醒了,我的钱包好好的怎么会说没就没了?搞不好是小偷?可是在饭店吃饭这人来人往的时候他也没注意有人来过呀?莫不是刚才隔壁一桌子的人吵吵嚷嚷就是他们偷了他的钱包?李来喜看看这个伙计,再看看柜台上的老板,眼睛呆呆地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

“喂,我说你怎么慢吞吞的,是不是想赖账啊?”饭店伙计张楠大声的嚷嚷着。立刻引来了其他客人的注视。

“我,我------”喝了酒的李来喜再也想不起来钱包是什么时候被偷的。他是从药店直接过来的,一路上也没有停顿呀?

“老板,这小子想吃霸王餐!”一旁的伙计林义相对着老板管仲说道。也许是他们遇到吃霸王餐的人多了,所以,在他们脸上并没有感到吃惊,反而是有一种见怪不怪的神情。

“好啊,来人那,张楠、林义相你们给我看好了,迟丽丽赶快打110报警!”老板管仲虎着脸大声的招呼着,那熟练的声音就像是经过排练出来的。

“慢!”就在这个时候,听到有人说话,老板一看是镇上的有钱人闵老板,脸上连忙堆满了笑容,“闵老板,这个?”

“管仲,你不知道他就是我们镇上的李神医吗,他会吃霸王餐?三百八十块钱是吧,我给。”闵老板说着就要付钱,可是被李来喜给拦住了。

“对不起,这位老板,我不认识你,谢谢你的好意,我自己的事情自己解决。”李来喜看到这位老板趾高气昂的脸色,皱了皱眉。

“李神医,你这是?”闵老板觉得有点不可思议,既然他现在没钱,那么有人出钱那是最好的事情呀,怎么到了他这里竟然不好使了?他又没其他意思,无非就是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慷慨而已,当然,对于李来喜来说就承了他一个人情。不管他李来喜以后是不是还,这个人情是欠定了。

“对不起,我不喜欢欠别人的人情。我会处理的。我想知道刚才坐在我身边的一桌子人是谁?”李来喜没有理会那个闵老板,而是转过头看着眼前的管仲。

“这位年轻人,既然人家愿意帮助,你又何必拒绝人家的好意呢?你问我刚才吃饭的人?我怎么知道!年轻人,我们镇上治安环境不好小偷很多的!”管仲着急的说道。言下之意就是,你的钱包丢了那是你自找的,怨不得别人。

现在有人愿意出钱那是最好不过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刚才明明是看到坐在李来喜身边的人就是社会上的小混混,偷鸡摸狗什么都干,可是,他才不愿意因为一个客户而得罪这些小混混呢。搞不好那些小混混天天来捣乱,那他就别开饭店了。

再者,一旦警察来了也不一定能够解决问题。与警察打交道总不是好事情。这个饭店开到现在不知道有多少吃霸王餐的人了,也没见警察怎么处理了。最多是关上一天半天的,最后还不是不了了之把人放了,要不然警察还要管饭呢。最后吃亏的还是饭店老板。所以,能够让闵老板付钱那就谢天谢地了,何必再找麻烦。

“我叫李来喜,是三岔口赵锡军中药店的,神医不敢当,我只会看看小毛病而已。而且,我已经辞职了,与赵锡军无关。”李来喜根本就不鸟闵老板,而是直接走到管仲面前说道,“我现在是身无分文,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你?”管仲怎么也没想到这个年轻人会这么厚颜无耻,照理说医生在社会上也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说他吃霸王餐也不象,他与以往吃霸王餐的人不一样,所以,管仲一时之间竟然没话可说了。

“既然你不说话没那就我来说,现在我没钱,等到我有钱了,我会还给你的。如果你不愿意的话,还有一条路,我给你打工抵债,怎么样?”既然走不掉了,那就干脆不走了。

如果李来喜的脸上是笑嘻嘻的话,别人一定会以为李来喜他是在开玩笑,一个医生会没钱说出去也没人会相信。可是,李来喜的脸上一丝笑容也没有,眼睛直直的看着管仲。他仿佛在告诉老板:我是认真的。

“好”管仲牙缝里露出一个字,似乎是下了很大的决心似的,“从现在起你就是我们喜来乐饭店的伙计了。张楠,你先领他去厨房洗碗,然后教他怎么跑堂------”。

就这样,李来喜在喜来乐饭店干起了跑堂伙计。

一个星期之后,李来喜把饭钱抵清了,可是,他不愿意走了。

“李来喜,你真的想留下来?”管仲觉得这小子的脑子是不是有问题,好好的医生不做,却喜欢做跑堂,这是什么道理?这世界不会倒转吧,要不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

“老板,你别这样看我,是,我确实是医生,可是,我现在不愿意看病了。我就想简简单单的生活!你干脆一点行还是不行?”这样的求职还真是另类。

李来喜不是不愿意做医生,而是被社会上的那些尔虞我诈勾心斗角的事给厌烦了。即使在人民医院又怎么样,就是再有本事还不是被人给捻出来?与其整天提心吊胆的应付这个应付那个,还不如过着简简单单的生活来的愉快一些。钱虽然拿的少了可是再少也是自己挣的,这种钱拿的踏实!

再说,自从和何仙姑分手之后,李来喜对于一切都淡漠了,无所谓了。这种精神上的打击,没有个一年半载时间上的消磨根本就振作不起来。李来喜虽然不至于从此萎靡不振,却也没有了争强好胜。

一个人没有了争强好胜,剩下的就是混日子了。

在喜来乐饭店店堂,除了老板管仲,还有三个伙计都是年轻人。其中张楠和迟丽丽是恋人关系,他们是从农村来的,迟丽丽除了跑堂还兼职厨房的一些活,有时候厨师休息她顶班,属于两头兼顾。所以,她虽说是女的工资却是最高。还有一个林义相年龄稍微大一点,大概三十来岁,就是林义相有点跛脚,走路的时候一拐一拐的。他们对于李来喜这个年轻人尽可能的帮助,使得李来喜很快就掌握了跑堂的基本功。经过几天的接触,李来喜有点喜欢他们了。

“你要是真的愿意也行,试用期三个月,每个月生活费八百块,管吃管喝,晚上就住在饭店里。三个月之后就是1200块钱,满一年再提升,奖金嘛就看有没有利润了,你问问他们就知道。怎么样?”管仲心里盘算,在外面招工象他这样的人最起码1500块钱以上,反正是你要留下来的,即使克扣工钱也是他自愿的,别人没话可说。

“好,我答应你。”李来喜爽快的答应了下来。

“那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喜来乐饭店的正式员工了。以后你要好好的干活,如果被人投诉的话,那我就扣你工资!”管仲心里发笑嘴上却是很严肃的说。

“李来喜,你真的愿意留下来?”迟丽丽看到老板走了急切的问道,这老板叶太抠门了,李来喜明明是吃亏了,他怎么还会答应下来?这个才21岁的年轻人脑子是不是有问题?

“我当然明白自己在做什么,你们放心好了,跑堂的活我还没干完呢。和你们在一起我很开心。”只要开心其他的李来喜不在乎。

“李来喜,有人说你是神医,这是真的?”林义相关切的问道,他更加关心的是李来喜是不是神医。

“林大哥,既然我们有缘在一起,那以后你们看病的事我就包了,尽管我现在已经不是医生没有资格坐诊了。哈哈------”

“李来喜,你是不是有什么难言之隐遭遇了什么不愉快的事情------?”林义相还想打听李来喜的事,却被张楠给打断了。

“欢迎李来喜的加入,今天晚上我们就聚一聚,好好的搓一顿,迟丽丽去准备好吃的,以后我们要相互帮衬相互支持团结起来一致对外。如果老板无理克扣工钱我们就联合起来斗争!”张楠虽然是农村来的,文化程度不高,可是他的嘴却很会说话,短短几句话就让李来喜有了被关怀的感觉。

“张楠说得对------”这些人话不多却表达了诚意。

李来喜在饭店做跑堂的消息在三岔口镇上如炸开了锅传的沸沸扬扬的,一个神医竟然放着好好的医生的职业不做却去跑堂,这也算是逆天了。

这个社会永远不缺乏八卦,镇上虽小八卦之人却是不少,因为之前李来喜的名气,所以一些好事者还特地赶来吃饭,名义上是吃饭实际上他们就是想看看这个传说中的神医干跑堂是什么样的。他们象看西洋镜一样看着他。这样反倒是便宜了管仲的饭店,管仲看着每天来来往往的客人笑的嘴都合不拢了。

“师父,你为什么要这样?”赵强也来了,他坐在李来喜对面脸上有些发苦,李来喜在饭店打工的风言风语让他无地自容。毕竟,他是拜李来喜为师的,这师父在饭店打工就像是在打徒弟的脸。

赵强现在已经是老板了,自从李来喜走了之后,赵锡军也想通了,就把药店传给了儿子赵强,自己也退下来了。也许是良心发现吧,赵锡军把以前所有的假冒伪劣药材统统的烧了,让赵强自己把关。反正赵强现在的水平已经达到了坐堂的资格,虽然赵强拜师的时间不长,但是,有一定基础的赵强还是在李来喜手里学到了不少东西,就连针灸也学会了,虽然还是起步阶段。所以,从赵强来看,最好是李来喜留在药店帮忙。

这一天,赵强特地去找李来喜,想要知道李来喜不做医生的原因。

“赵强,所谓人各有志,我已经厌倦了医生这个职业,就是想换换环境。”李来喜笑呵呵的说道,看到赵强比之前已经成熟了很多,心中不由得很欣慰。

“师父,我现在已经是老板了,我父亲不再插手药店了,你就回来帮帮我好吗?”赵强再一次的重申,希望李来喜回去,那情形就差一点下跪了。

“听说你父亲把假药都烧了?”李来喜没有正面回答赵强,而是诚恳的说道,“希望你别让我失望。”既然赵强已经接收药店,那么,就说明赵强肯定是知道了事实真相,李来喜也不再需要隐瞒下去了。赵强应该明白这句话的含义。至于以后的路就让他自己去走吧!

李来喜说完就离开赵强去招待别的客人了。

“师父,------”赵强在桌子上放了一张银行卡,然后无声无息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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