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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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这样也行啊!!”

刘杰张大了嘴巴,满脸难以置信,差一点恨不得眼睛都给瞪掉了下来。

不过说来也巧。

如果当时这个满身鲜血的男子身上没有带着钱包。

并且他钱包里面也不会有那么的现金。

我这个打草惊蛇的计划,也根本难以实现。

不过什么事情都不存在事后的万一。

就在满身鲜血的小伙第一时间从地上爬起来,将我真的当成了要抢劫他的那一刻算起。

要是说,在场的善心大发的老大爷和老大妈们,还不知道这个年轻小伙的真面目,那可就是真的扯淡了。

尼玛,口口声声说自己腿被刘杰给撞断了。

这会儿健步如飞,死死追在我身后,就像是老子真抢了他的钱一样。

咳咳,不过,那个,这会儿,我好像真的有拿着他钱包里面的五六千块的人民币!

“快抓小偷啊!抢钱了!”

年轻小伙跑得飞快。

边跑还嘶声力竭的边喊······

不过直到后来,110来了之后,我们才算是搞清楚。

这个满身鲜血的家伙,是个惯犯!

之前他刚在离开此地不算太远的地方,敲诈勒索了一位开车的司机师傅。

然而等到那位开私家车的司机师傅猛然回过神来,感觉到不对劲,再去报警,却已经再也找不到这个可恶碰瓷犯的踪迹!

不过这一次他运气不好。

最终在大家的一致指证下,这个喜欢碰瓷的惯犯,很快被警察叔叔给带走了。

当然和他一起被带走的人,除了刘杰还有我。

我和刘杰也算是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要求,我们俩也需要去派出所做一下笔录,用书面的形式来核实一下当时的情况。

“嗯?怎么又是你啊,小伙子。”

做笔录的警察同志冲我笑笑。

其实,这个时候,已经算是第三次跟我见面的这个警察同志,差不多已经大体知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而对于我这样喜欢见义勇为,又机智非凡,智勇双全······

等等,等等!

此处需要直接省略掉一百多万吧赞美我是个棒小伙的词语啦。

言归正传。

很快在派出所做完了笔录。

临起身的时候,我突然心中一动。

“警察同志,那个有件事情,能不能麻烦你一下。”

我开口说道,心中是说不出的忐忑。

“呃?还有什么事情吗?”

警察同志露出一个和蔼的笑容。

作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当然是时刻保持着以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为己任的。

“你还记得上次跟我一起来的那个女孩吗?我和她闹矛盾了,这一次矛盾闹得挺大,打她手机,她也不回复我,今天再打,索性直接提示已经关机。”

我尽量让自己的情绪平静下来。

毕竟对于接下来,我要求警察同志帮我办的事情,我心里也没有底。

“呃?你们俩闹矛盾了?这个小兄弟啊,说实话,哥哥恐怕真帮不上你啊。”

警察同志露出一点为难之色。

“不是!不是!”

我连忙开口解释。

“那个,我想看一眼之前我们的笔录,然后我想从琳琳身份信息登记的地方,试试看,能不能重新找到她的联系方式。”

终于当我磕磕巴巴,将心中的想法给说出来的时候,我心里很明显立刻松了一口气。

“这个——”

警察同志严肃的看着我。

我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我之前故意喊了陈琳琳叫做‘琳琳’,露出了什么我没有察觉的破绽。

还是什么另外的原因。

但是毕竟这样喊起来,显得亲密一些。

当时我只感觉,在我说完这些话的时候。

对面的警察同志,目光突然变得严厉起来。

“说!你要找那个女孩到底是什么目的?”

警察同志厉声冲我喝道。

“我——我想娶她。”

我立刻吓得一哆嗦,就像是自己做了什么错事一样。

陈琳琳是我的第一个女人。

我也是她的第一个男人。

我不知道,那天晚上在我睡着之后。

陈琳琳安静的趴在我的胸口,她到底都胡思乱想了些什么。

我更不知道,在天亮以前,陈琳琳为什么会突然做出那样的决定。

我知道她是个传统的女孩。

要不然,现在和她相恋了那么久的男朋友,也根本不会跟她分手啊。

“哈哈哈哈,这个虽然有些违反我们的纪律,普通人是不能够随便看我们的卷宗的。”

我对面的警察同志,看到我被唬住的模样,忽然开口哈哈大笑起来。

不过事后,他却曾主动解释给我听。

他们在审案子的时候,也常常使用这种‘突然喝问的方式’对付罪犯。

而且常常这种出其不意的怒喝之声,可以让罪犯直接说出内心里面的真实想法。

“我想娶陈琳琳?”

这难道就是我内心里面的真实想法吗?

可是刘海琴······

算了,刘海琴从最开始选择何聪聪的时候,我就应该选择将她给忘掉吧。

······

······

从派出所里面走出来。

那个很短的时间之内,和我已经见了三次面的警察同志,最终还是告诉了我有关于陈琳琳的信息。

不过并不是他让我看了那天的卷宗。

而是他凭借记忆告诉我。

陈琳琳:女

年龄:19周岁

身高:165厘米

职业:燕台市大学城大三学生

······

······

“燕台市大学城大三学生!”

我终于知道了这个信息,心中顿时也算是有了底。

而原本让我绝对没有想到的事情。

之前在派出所门口一直犹豫、徘徊了那么久,迟迟下不了决心的事情,既然最终解决起来是这样的简单!

“走,喝酒去!”

刘杰见我从派出所里面走出来满脸笑容,兴致很高的模样,立刻拉着我就往他摩托车后座上拽。

我也没有坚持。

嘟嘟嘟~~嘟嘟嘟~~

伴随着一阵摩托车引擎发动的声音。

很快我跟刘杰来到了上次我们一起撸串的那家路边摊。

“老板,先来一箱啤酒,然后十个羊肉串,十个韭菜,十个鱿鱼串,十个鸡心,······一盘老醋花生,嗯,就先来这些吧。”

刘杰放好了摩托车,屁颠屁颠的跑过去,拉过一张凳子,一屁股就坐了上去。

“我去,刘杰你这一口气点这么多东西,咱们能够吃的完吗?”

我顺手拉过一把椅子,就坐在了刘杰的对面。

此时,微微的晚风轻轻的吹过。

我脑海之中忽然想起伍佰的那首《晚风》。

对于伍佰这个歌手,我是发自内心的喜欢。

尤其是他演唱的那首《挪威的森林》,我感觉直接唱进去了我的内心里面。

不过此刻,我更感觉他那首《晚风》的味道,像是久久在我脑海之中浮现,久久不能散去······

“······就当我俩没有明天/就当我俩只剩眼前/就当我都不曾离开/还仍占满你心怀/你的眼神充满期待/我的心中尽是未来/空气之中弥漫着恋和爱/发现感觉已经不再/默默的你却不肯说/只是低头寻找一种解脱/面前的你是我的最爱/我怎会不明白/逝去的年代已经变成伤害/我也更加熟悉许多无奈/不愿意看到你朦胧泪眼/我就变成那晚风/慢慢吹/轻轻送/人生路/你就走/······”

我不知道,我和陈琳琳,算不算这首歌词里面写的那样。

“卧槽!今天杰哥请客,你担心个毛线。”

刘杰一瞪眼睛,马上抓起手边已经打开的啤酒瓶子,冲着我示意一下,咕咚咕咚,就开始往自己喉咙里面灌酒。

“好,喝酒!”

看到刘杰如此爽快,我立刻也抓起自己面前已经打开的啤酒,仰头就往自己肚子里面灌酒。

不过,随着几口啤酒下肚,我顿时感觉自己脸有些发烧。

“嘿嘿,小凡啊,今天谢谢你啊,我还真从来没有想过,你这个二货会有一天可以变得这么聪明啊。”

刘杰伸手摸了一下自己嘴巴上残留的酒渍,开口直接冲我感谢说道。

“卧槽!有你这么感谢人的吗?你才是二货!你们全家都是二货!我一直都是这么聪明的棒小伙,好吗?”

我马上眉头一皱,进行反驳。

丫丫个呸的!

竟然敢说你小凡哥哥是个二货。

你才是个二货好吧?

“哈哈,好吧,好吧,李小凡,反正今天杰哥特别的感谢你就是了。不过······”

接着话题一转,刘杰脸上很快浮现出一抹莫名的坏笑,冲我问道:“那个李小凡同志,陈琳琳是谁啊?听说你们都要在一起结婚了,这个到了现在你可都没有告诉过我,还拿不拿我当好兄弟,好哥们了?”

“陈琳琳?果然,刘杰这坑货在这里等着我呢。”

我心中一动,嘴上却立刻打马虎眼,说道:“我擦,什么陈琳琳?陈琳琳是谁?快说,陈琳琳是谁?我怎么从来也没有听你说起过啊?”

“不行,刘杰你这个二货,竟然都不告诉我陈琳琳是谁,罚酒!罚酒!”

我恶人先告状,立刻抓起刘杰面前的啤酒瓶子,就往刘杰嘴巴里面灌酒。

“呃——”

刘杰眼睛一瞪,不过却并没有推辞。

我甚至能够感觉到,刘杰现在,他整个人给我的感觉,都变得和以往不同了起来。

我真心不知道应该怎么来形容那种感觉。

但是我相信。

曾经只要和自己最要好的哥们,一起喝过酒的朋友们,都曾经有过像我这样的感觉。

这便是兄弟吧。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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