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5章 木已成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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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笙为了这个计划,只能暂时留在皇宫里头,而娜尔罕公主开开心心出宫去,竟笔直扑向了京兆府。

侯暮白已经接了旨,他年纪虽然不大,但城府一向很深,喜怒不形于色,故而空降到京兆府来时,其实有些年纪大的老吏极擅长给人使绊子,几次下来,不但没让侯暮白中计,侯暮白甚至也没生气,悄悄过了些日子才将他们料理了。这样的君心难测,实在是让人害怕极了。

但众京兆府的衙役们在几个月的时间里,头一次看到侯暮白大人那宛如白玉雕凿而成的俊美脸蛋破功,表情失控,整个人看上去情绪激动得不像样子,宛如即将烧着的油锅。

虽说娜尔罕公主在京城里头已经出名了,出名的程度类似于,过去对漠北人的外貌抱有警惕心和恐惧感,如今看到漠北人,尤其是漠北女子已经很麻木了。

“公公,这道旨意……是真的吗?”跪在地上接完圣旨,侯暮白擦了一把脸上的汗,一边将五十两银票悄悄从袖子里拿出来,塞到传旨公公的窄袖里,一边低声问。

挣到银子的公公自然不会对侯暮白脸色太难看,不过还是低声诧异笑着说:“大人啊大人,这可是圣旨,你看看上头还盖着玉玺印呢,怎么能作假呢?”

侯暮白嘴唇抖了抖,问:“皇上怎么会突然想到赐婚于我和漠北公主呢?”他在外面如忠犬给皇帝卖命干活儿,皇帝就在宫里头想一出是一出?有这么奖励忠臣的吗??

公公又笑了,说:“这不是突然,今天早晨,娜尔罕公主特意进宫请旨,说是已经深深恋慕上您了。”

这话说的真唐突了,他们见过面吗,哦,对了,见过,还喝过一杯茶。

侯暮白其实是个很自傲的人,虽说出身于市井,混迹于街市,为了讨一口吃的曾经无所不为,但他对自己聪明的脑袋瓜子很有信心,属于自我激励、自我奋斗的那一派,如果让洛笙来评价他,大概会送他三个字,奋斗比!

既然如今荣光的一切都靠自己得来,侯暮白当了京兆尹之后,其实也有牵线搭桥给他说媒的。

毕竟是天子近臣,虽说出身草根,但官儿已经做大。京城中的勋贵人家对他颇有兴趣,嫡女配他觉得稍微浪费,但这些世家贵族们最多的就是庶子庶女,若他愿意,随便他挑选,哪个庶女都成。

越发这样追捧,侯暮白就越发矜持自守,他隐约怀疑自己和洛笙是亲兄妹,那一条爱慕洛笙,娶洛笙的路就自己断了。

其实不断也不行,洛笙已经铁了心要嫁给苏御,旁人冷眼一看都知道,除非苏御死了她当寡妇,否则让她改变主意的可能性是没有的。

但侯暮白觉得,自己因为有情人终成兄妹这个可怕的未来,终于无奈之下主动放弃了自己心爱的人,说起来逻辑更加顺遂,也更加合乎他的尊严。

毕竟是他主动放弃的。

其实就臆造事实,自我吹捧,自我想象这方面来看,他侯暮白若是谦虚第二,第一名也只能给娜尔罕公主了。

他接了旨,心情也不算多好地回到后宅,命令几个衙役去尼姑庵看看水月师太的验尸结果,自己满腹心事长叹一声。

若说侯暮白对娜尔罕公主最大的不满,其实是她是漠北人。

只要是漠北人就不行,不管她是公主,还是一个普通的女子,都不行。

因为侯暮白很清楚皇帝的雄心壮志,他根本不愿意和漠北和平相处,若不是如今情况不允许,皇帝一定想把漠北荡平了。

他和漠北签订了和平互市条约,打的主意也不过是暂时休养生息,悄悄厉兵秣马,等条件时机成熟了,一击必中,将漠北彻底消灭。

侯暮白担心的是,若皇帝干活儿迟缓一点,等那时候已经是几十年后,他和娜尔罕都老了,却生了一堆中原和漠北的混血孩子,到时候情况局势不妙,这些孩子哪有个好结果?

若皇帝干活儿快,这一天到来的特别早,他们成亲了,孩子还没大,那侯暮白岂不是要和本朝的开国皇帝一样,面临亲手杀死燕氏公主和燕氏公主生的七个孩子的地狱难题?

他烦心不已,而蒋雪音来奉茶时,表情态度却很平常,似乎一点也不难过着急。

“大人,喝茶。这茶水我隔着井水湃了湃,取了凉气儿,可以消暑。”

侯暮白喝了一口,点头说:“果然不错。”而后他略有几分挑剔地想,娜尔罕可不懂泡茶的艺术。

漠北人的茶水可怕极了,他见过他们是怎么煮茶的,将吊子里放一堆茶叶,烧滚了水,往里撒盐、撒肉末、撒牛奶和干果子。有些劫掠过去的上好茶叶,一两价值千金也这么糟蹋。

没多久,派去的衙役匆匆回来了,各个都跟见了鬼似的,脸色难看至极。

“大大大人……不不不好了!”

侯暮白冷声说:“不要哆嗦,站直了好好说话!”

这几个人才搀扶着爬起来,可脸色仍旧卡白难看:“大人,那尼姑庵昨晚整个被焚烧殆尽。”

“焚烧殆尽!?”侯暮白一愣,重复道:“你是说尼姑庵失火了?昨晚?那怎么现在才知道?”

要知道尼姑庵的隔壁就是雁慈寺,每日有大量的香客、寺庙内的和尚也不少,虽然说,和尚不便踏入尼姑庵,但隔得这样近,若是一整个庵堂都烧着了,隔壁又怎么会察觉不到一点动静?

也不至于拖延到现在才发现。

“大人,是这样的,我们去的时候,只觉得里头静悄悄的,似是渺无人踪,甚至连我们昨天过去的兄弟的声音都没有。但却在路上遇到了几匹马。”

“当时我们就觉得不对劲。先没往尼姑庵去,而是折返追马。”要知道这些衙役们自己是没有马匹的,马都属于京兆府,他们只是因公借用。

若让洛笙来解释这一个过程,就是古代的马很贵,和现代人买个宝马差不多,属于奢侈品。

一般人哪怕是去很远的地方,大多数除了坐船,还是靠两条腿走路。

“追上马后,我们在马鞍上看到了一点褐色的痕迹。”

“像是血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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