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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维娜的外婆是个可怜的女人,或许是她的性子太过沉静,不大与这里的人交流,有一天她突然出现将一个婴儿交给当时的族长,也便是乌罗的阿爹时,所有人都诧异,谁也不知道这孩子的父亲是谁。也即便是这片山头的人都是豪迈的性子,虽然是未婚生子,也只是在人多的时候责备这不负责任的孩子,对于这个可怜的女人,多是怜悯。

“那,她现在在哪里?”

“住在这山的半腰一间茅草屋里,她不怎么同我们讲话,也同洛维娜不亲近,一个孤家老人每天就呆在那里,有的时候出来晒晒太阳,有的时候在料理屋子旁栽种的那几棵树。”

“她从不来这里走动的吗?”

“也不是,每年的篝火节她会过来,洛维娜阿娘在的时候就来看她,现在是来看洛维娜,她的话不多,每次都说一样的话。”

“哦,”笙漓拧着眉,这会是要找的那个女人吗?四五十年过去了,就算面对面那只鬼魂还不一定认得出她,而她也拿不到鬼魂。

或许还有别的转机?

彻底证实了笙漓的猜想的是那面铜镜拿到这只鬼魂眼前之后,一副激动地全身发抖外加跪地捶脑袋的举动,她都觉得他这是要魂飞魄散的前夕了。

“你,你还好吧?”笙漓问他“你是不是已经想起来什么了?”

“不……我想起来了,我全都记起来了……”这只可怜的鬼魂痛苦地蜷曲在地上,“萨迪……”

“萨迪?难道是洛维娜外婆的名字?”

“萨迪……”

显然笙漓猜测地没错。

“你全部都记起来了?那你也记起来你是怎么死的吧?”

这位已经死了四五十年的颐祤国的一个小兵卒,他在战场上死去。他的死,甚至没有人知道,他的尸骨被遗弃在简陋的沙土坑里,没有人祭拜。

正如先前宵锦所说,那时候的民不聊生,到处都是抓壮丁以充日益匮乏的将士,而他,却不是其中一个,他是江南县城的一个才子,生在富贵人家,金胡禄,听起来倒更像是个纨绔子弟花花公子的名。本是个饱读诗书的才子,忽听闻国家危难,自告奋勇上了前线。沙场上的一切都不是人所能想象,杀戮,支离破碎,血流成河……只有亲身经历,才真正懂得战场的残酷。

“她是我在战场十里外的溪边遇见的,或许你们不能了解,那不是一条平常的溪水,那是一条血溪,死去的人不能得到安葬,他们就被堆砌在那里,鲜红的血流出来,顺着蜿蜒的溪流绵延几里长。”

“那是我第一次遇见她,她同我见过的所有的女子都不同,那天,我记得是个无月的黑夜,我看到一个女子赤着脚,踩着流水,她的脸上晕着如同月光般的静谧。那明明是一条已经死了说不清的战士的一条溪流,我都能感觉到那条河里飘荡出的阴森之气,我有一刻在想,她是不是从这溪水里的女鬼呢。“他低头“她却不害怕,我听见她在吟唱着一首歌谣。”

他等她吟唱完,感觉到那阴冷的气息似乎都有些消散了。

“这是什么歌?”

“安魂曲。”

但她也只是个平凡的女子,她说只愿死者安息。

他喜欢这个奇特的女子,他甚至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但他的心从那晚开始,便被她吸引了。

金胡禄所在的这一列兵马,他们的兵马是前战的后援,是处在战场后方等待一个最适合的时刻同敌军决一死战,等待正真厮杀的时刻,或者说,是在等待正真死亡降临的时刻。整日的惶恐,在死亡阴影的笼罩下生存下来,比起正真死亡,更加痛苦,更加难受,但是她,却像是成了他的精神支柱,在那样如同地狱一般的日子里

后来,他们相爱了,在战场之中的爱,向来如烈火涌动如潮。因为你无法预料得到什么死后会死于非命,无预警地死去,死亡等于一切的烟消云散。

踢踏马蹄声,响彻山谷,那时候他们两人都没有料到自此一别阴阳交错再难相逢。或者其实是早就想到了,但是彼此都不愿意去承认这场爱情的结局吧。

世间如此多痴男怨女,逃不过情爱二字罢了。

她说,我会等你回来,不论多久,一直到死。

所幸最后她未死已等到了他,可是,等到却是他因为深深的执念而无*回的魂魄。

”你的执念,是为了能再见她一面,所以因为这个执念让你不能去轮回。“笙漓满心震撼,她震撼的是他的执念,能深到如此地步。“洛维娜能看到你的原因是因为她与你有血缘关系,可她不能看到你。”

“不能吗……”他痛苦地看着笙漓,眼里满是恳求“没有一点办法吗?真的不能吗……”

笙漓摇头,确实没有办法,因为她只是一只小小的灵狐啊,没有办法做改天换命的事情。

他沉默了很久,才颓败地道“我想去看看她,你们……能告诉她,我回来了吗?”

“不,这件事既然是你们之间的约定,应该由你去告诉她。”宵锦幽幽地道。

“可是她根本不能看到他的魂魄啊。”笙漓嘟囔“要是她能看到那自然就好办了啊。”

“可以,附体。”宵锦淡淡地走到金胡禄轻飘飘的魂魄的面前对他地说“用我的身体,你可以见到萨迪。”

笙漓猛地扯住宵锦“不行!绝对不行!这会折你的阳寿的!”他到底知不知道被阴魂附体,特别是像这种骨灰级有年份的阴魂。

他又用那双深不可测幽邃地像无月的夜色般的目光凝视她,凝视了半响,让笙漓浑身的寒毛都开始竖起来捋都捋不平的时候,谁知他淡淡一笑“你们就当我是活腻了想早点去地狱逛逛。”

笙漓嘴角一抽,这感觉一点都不像是宵锦的风格。她很神奇,赌气地朝他吼了句“你既然不怕折寿,那就随便你!”

他说:“我以为你会开心。”

“你……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笙漓诧异地愣住,连刚想要摔杯子冲出帐篷的动作都梗住了,他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知道了她待在他身边的目的了吗?他知道了?他……是怎么知道的?

笙漓战战兢兢地看着淡漠的宵锦,大气不敢出一声,唯恐他的下句话就是,我早就知道你待在我身边的原因是不怀好意的,你不过只是想利用我,我早些死,对你来说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吗……

宵锦捋平了勾起的唇角,淡淡地对笙漓解释,“完成他们的心愿,让他得已轮回,难道不是你想看到的吗?”

笙漓揉了揉僵硬的面部,干干地笑了笑“我没什么想法,你喜欢就好,随便你了。”

金胡禄显得十分激动,围着宵锦转了好几个圈“你,你真的愿意这样子做吗?我……我真的可以再见到萨迪了吗?”

“今夜是草原的篝火节,或者你可以在今夜见她。”

族长说过,萨迪她是个喜欢安静的老人,她住在半山的草屋,她有属于自己的天和地,有属于自己的信仰。她的信仰或许就是等待,等待她的爱人,不论多久,一直等待下去,直到生命的尽头。每年到了篝火节,是她唯一离开那片天地,来到这里,来看望她的亲人,从前是她的女儿,后来是洛维娜。其实别人或许觉得她太过冷血,为什么要把唯一的女儿送去给别人照顾,她不爱自己的女儿吗?不,她爱的,可她的爱全部都给了他,她实在没有气力再分出一半来照顾女儿了。她这样子做,也不过想让女儿得到更好的照顾吧。

金胡禄已经飘飘荡到了那处半山腰的茅草屋里了,他说在这之前他想去看看她。

笙漓则板着脸吃着烤羊肉,在宵锦面前吃的啧啧作响,但是那双眸子里却不是享受,而是愤怒,熊熊烈火般的愤怒。

“你在生气?”

废话,看不出来吗?她表现得这么明显,她不仅在生气,而且是很生气!

“你一点都不关心你自己的这条命,枉我还一直在你身边保护你。”

他听言,淡笑。

他说,从来没有人关心我到底能活多久,或许有百姓会关心吧,因为只要他存在一日,百姓便不会被战争残酷的吞噬生存的一切。他每一次的胜利,代表了很多,但对于他而言,毫无意义,也不过是,哦,没有在这场战役中死去,又可以活着,或者迎接下一次战役。(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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